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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兰史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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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1、东兰史考3东兰地处广西西北部,秦属桂林郡,汉为定周县,东汉至五代称木兰峒,唐朝时称朱兰,宋朝在这里设置羁麋兰州,由土司韦氏世袭统治,至崇宁五年(1106年)宋王朝把羁麋州改为文兰州,元朝初年分置东兰、西兰二州,明代复并为东兰州,清朝袭称,民国元年废州立县称东兰县
明史·列傳第二百五·廣西土司      東蘭州,在府城西南四百二十裏。宋時有韋君朝者,居文蘭峒為蠻長,傳子宴鬧。崇寧五年內附,因置蘭州,以宴鬧知州事,俾世其官。元改為東蘭州,韋氏世襲如故。洪武十二年,土官韋富撓遣家人韋錢保詣闕,上元所授印,貢方物。錢保匿富撓名,以己名上,因以錢保知東蘭州。既而錢保征斂暴急,民不堪命,擁富撓作亂。廣西都司討平之,執錢保正其罪,仍以其地歸韋氏。
《清史稿》列传三百三 ·土司五      东兰土州,在府西南。宋置兰州,以韦氏世袭。元改东兰州。明因之。传至韦光祚,清顺治初,归附,予旧职,雍正七年,改设流官知州。
东兰土司的沿革    东兰土司,始于宋,兴于明,衰于清,终止于民国。    东兰古称木兰峒,是少数民族部落聚居的地方,地处偏僻,生产落后,民风淳朴,勤劳尚武。宋朝仁宗皇祐四年(1052)广源州蛮王侬智高作乱,五年宋朝派大将军狄青为帅,统兵平戡定乱,侬智高战败于昆仑关,逃入云南,其弟侬日造率领残部,流窜经上林、安定沿红水河北逃,狄帅派遣都指挥韦景岱跟踪追击,进驻木兰。战后论功行赏,题授韦景岱为木兰安抚司,屯兵戍守,开拓东兰,从而获得世辖其地,世统其民的袭职,此即东兰土司之始。土司是子承父职,世代相传,因是戍守性质,实行军政统一,寓兵于农,兵民合一的“屯田戍兵”制度来管理地方,一切权力属于土司。辖地有平林、都铭、三旺、六里及内外十二哨地方。每哨派哨目(千户)一人,明初则委派部属校尉黄虬、龙腾云、陈三岛及土司亲属担任,后来形成黄、龙、陈割据之局面。此后多由韦氏直属为各哨目。土司及其族是当时社会上层统治阶级是后来的封建领主,称“官族”。    土司隶下,分属僚、胥吏、洞丁、家人等。1、属僚、胥吏是管理行政的主要成员,管理诉讼、司法民刑事务,派科徭征赋税,处理官衙一切事务,有差役兵丁,是防盗、捕盗保护地方治安,他们“居有日粮,出有月粮”,是脱产的优秀农民。2、洞丁,是基层的社会组织,是兵丁派驻各地与当地人民组合而成为屯垦大军,人数最多,是土司的最大支柱,是向土司领取耕地的社会主要劳动者。土司管理之后,主要的施政就是整编户籍,垦荒屯田,保卫边疆,兴修水利以利农田,修筑道路以利交通,自耕自给,生活自负,并负有缴纳钱粮赋税的义务,当时农业还是刀耕火种的原始耕作,生产落后,人民生活很苦,土司入主以后,带来了中原文化及生产技术,促进了经济文化的发展,改进了生产工具,有了犁锄耙,尤以脚踏犁解决了对山区旮旯耕作困难,发挥了积极作用,促进了农业生产的的发展,人民生活逐步改善,增加了赋税收入,这就是土司自给的自然经济基础来源。
    其次,洞丁又是生产自给的义务兵,如遇征战,随时应征入伍,谓之兵丁,平日兵丁,除屯垦外,并定期就屯操练战阵刺杀之术(技击),每年秋收以后,进行军事演习,叫做“狩猎”。这种训练有素的兵,在明一代的内忧外患中,起到了平乱御侮的巨大作用,这是史称的“俍兵”。3、家人——家奴,是土司从战争中掠夺来的俘虏,有购买、陪嫁及奴产子得来,专供役使,他们没有私人财产,终身为土司耕种服贱役,是低层的农奴。     东兰土司,始自宋(公元1053年),历元、明、清,至雍正八年(公元1730年)改土归流,迁分州凤山,经历五朝,直至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废州立县,计866年,它的政治、军事、经济是这样沿革下来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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